7月9日,2021年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C类项目)正式启动网上申报,这是深圳促进科研资金便利流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融合的最新举措。
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C类项目)是指由香港、澳门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深圳市科创委进行评审和资助,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直接拨付至香港、澳门申请单位账户,可依据立项合同在深港澳三地开支。
此次扶持的重点领域包括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信息安全、5G、量子信息、第三代半导体;医药生物技术、医疗器械、人口健康技术、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农业生物育种;石墨烯材料、先进电子信息材料、显示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氢能和燃料电池;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智能无人系统、增材制造和激光制造。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人民币300万元。
申请者必须是香港公营科研机构或者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发中心或者澳门高校与科研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购置或者试制的仪器设备的产权及收益、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归港澳申请单位所有,项目研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应当在深圳进行。
在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进程中,深圳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去年7月印发的《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支持深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香港、澳门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合作。资助的项目类别包括深港、深澳联合资助项目(A类),深圳单方资助的技术攻关项目(B类),深圳单方资助的港澳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C类)三类,并分别对仪器设备的产权及收益、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地作出了不同规定。
据统计,仅去年深圳市科创委就通过各类科研计划推动5000多万元科研资金跨境过港使用。
据了解,本次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C类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截至8月19日,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可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