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统一管理

2021-04-28 14:13:10 来源:中国财经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科技部3月31日发布《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以下简称“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并明确了这一规定的具体操作办法。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介绍,2018年7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曾规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但从绩效工资管理实践来看,很多地方和部门反映,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的操作办法不具体。同时,事业单位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是否属于科技成果转化范畴等问题,也给单位发放现金奖励带来困扰,现金奖励政策难以落地。

通知明确表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发放现金奖励。通知还要求,各单位在开展工资数据统计以及向有关部门报送年度绩效工资执行情况时,要如实填报现金奖励情况,并单独注明。

通知还明确,单位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其中属于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可到当地科技部门进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登记纳入科技成果转化范围的,可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通知规定执行。不属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从项目经费中提取的人员绩效支出,应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分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统一管理。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