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晚上,县委书记佘芝云主持召开2022年度第11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科学精准及时有效做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及3月28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审议了《中共绥宁县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意见》《2022年绥宁苗族“四·八”姑娘节执行方案》《绥宁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听取了全县文联工作、疫情防控工作、苗族“四·八”姑娘节筹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阶段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了新时代文艺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向广大文艺工作者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推动全县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找准工作定位,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保障,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支持我县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切实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培根铸魂、守正创新,为建设“三个绥宁”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会议强调,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科学精准及时有效做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学习宣传贯彻,严格执行《决定》要求,坚决扛稳扛牢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要全面贯彻落实3月28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抓实疫情防控十条措施,持续强化疫情监测预警,不断提升应急反应能力。要坚持“防字为上”,紧盯当前清明重要时间节点,守牢守好全县各防疫监控卡口,严格疫情防控特护期值班值守,织牢织密防线。要坚持“控字为要”,严格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大活动管控,做好场所、物资准备,有效提升管控能力。要坚持“严字当头”,切实加大督导问责力度,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的全面落实。
会议指出,出台《中共绥宁县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既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县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班子战斗力的现实需要。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出台《意见》的重要意义,严格对标对表,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做到常学常新,入脑入心。县委常委班子要将《意见》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的意见》有机结合,并作为日常行为准则,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县委常委会示范带头作用,持续巩固和拓展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会议强调,苗族“四·八”姑娘节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绥宁对外的一张亮丽名片,更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这一传统文化传承好、保护好、开发好,将举办好苗族“四·八”姑娘节作为扩大绥宁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的重要举措,切实展现苗侗民族文化特色,彰显生态文明之美,推进绥宁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要提前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安排,确保苗族“四·八”姑娘节节庆活动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