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先行 抢抓数字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

2021-06-17 10:31:16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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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下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座谈会,条例月底将提请常委会会议“三审”。作为国内数据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大数据立法意义何在?深圳为何先行、何以先行?

首先说意义。去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意见》中首次将数据列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相并列的生产要素。而随着与数字经济相伴随的数据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数据更被称为“21世纪的石油”,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提升竞争力的又一关键资源。但是,在数据采集、应用不断向经济、社会领域延伸的同时,也伴随着个人隐私权利、数据采集和使用等方面权属不清、边界不明、无法可依、执法无据等乱象,通过立法保护个人权益,通过立法规范和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就成为一项既必须又紧迫的任务。深圳率先进行立法探索,意义重大。

深圳为何先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要求深圳在数据产权制度、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数据隐私保护制度、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以及数据交易等方面先行探索,这是国家使命;深圳作为全球重要的电子信息和数据产业基地,汇聚了超过300家大数据企业,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大数据产业链,但由于现阶段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深圳的数字经济发展也面临着巨大挑战,如数据交易机制不完善、企业间数据纠纷多发等,这是现实所迫;深圳要打造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抢抓数字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已经制定了《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这是着眼未来的必须步骤。

深圳何以先行?条例去年底首次提请审议,经过两轮审议后于今年6月2日起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的许多条款已经成为市民、企业的热点话题,比如对大数据“杀熟”的处罚条款,对个人信息采集的“最小必要”原则,对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源共享规定等等。

深圳的数据立法正紧锣密鼓地有序推进,从数据权利和权属来看,立法是给个人信息权利划了保护圈,给信息采集和使用划了界,看上去圈变小了。但是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来看,立法为数据应用指引了合规合法的发展路径,数据应用空间更大、前景更远、发展更健康。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