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7年居全国省区第一位的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又有可喜变化。4月10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消息称,2021年,浙江农民通过集体股份分红总收入超100亿元,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
实际上,就在去年11月3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就发布了全省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有关政策举措,而在更早的2015年,浙江就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3500多万农民明确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让农民当上了“股东”。
农民分红超百亿元,背后是去年浙江707亿元的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2019年,浙江集体经济薄弱村全部“摘帽”。在此基础上,2020年浙江启动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规模分别增长8.4%、16%。农村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财产,大批农民成“股东”,在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中受益。
壮大村集体经济,浙江通过“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探索扩权赋能,一大批行政村创新经营机制,全资、控股、参股或抱团成立1000余家“强村公司”,平均每家年盈利超200万元;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试点地区集体经济总增益近8亿元;破解地域发展瓶颈,564个“飞地”抱团项目为相关村集体收获13.65亿元的年度回报……
村集体家底厚了,村民腰包也跟着鼓起来。全省2021年度分红村社超4600个,比上年增长1倍有余。在山区26县,年度分红村社数增幅亮眼:丽水年度分红村数量是2018年的3倍多;衢州年度分红村已从2018年的3个增至2021年的500余个,村年均经营性收入增至42.8万元。村集体经济越来越红火,充实着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在云和县安溪乡下武村,村经济合作社出资为村民购买了丽水市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大大减轻村民就医看病的负担。据统计,2021年度,浙江农民福利性分配总额已达120亿元。
与此同时,农民分红机制也在提质拓面,更好地服务乡村产业和民生事业。在衢州市柯城区余东村,农民画相关产业年产值已超2000万元,村集体年度经营性收入突破百万元。该村将收益的60%投向农文旅融合项目,20%作为村级民生福利基金,剩下的再留给村民分红,得到一致好评。今年,这一机制将推广至周边8村。
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浙江村级集体经济仍将步步进阶——通过“标准地改革+农业双强”“宅基地改革+乡村建设”“市场化改革+集体经济”“数字化改革+强村富民”等一系列乡村集成改革,到2025年,力争一半以上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
(通讯员 唐豪 记者 朱光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