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灯火
总要有人负重前行
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
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
又是一年清明
新中国成立以来
衡阳市公安系统
因公牺牲民警辅警94人
仅2003年以来因公牺牲38人
其中4人被授予“革命烈士”荣誉称号
他们用初心守护着平安
用生命践行着铮铮誓言
他,用生命守护平安
许长清,男,1926年6月生。1946年8月参加工作。生前系衡阳市武装民警中队队长。1958年9月15日傍晚在衡阳市城北区熬硝生产合作社灭火战斗中壮烈牺牲。1958年9月16日被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并被中共衡阳市委追授“模范共产党员”称号。
他,用生命践行铮铮誓言
凌均普,男,1934年6月10日生,衡阳市郊区酃湖乡人。1954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衡阳市公安局茶山坳派出所民警。1963年7月8日凌晨2时,在衡阳市城北区茅盖台居民区灭火战斗中壮烈牺牲。1963年7月11日,被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他,用生命保护战友
官同生,男,1948年出生,衡阳市祁东县人,生前系祁东县公安局民警。1981年5月27日,官同生在祁东县汽车站旅社抓捕盗窃江西南城县人武部军械库枪支弹药的罪犯时,一名罪犯开枪顽抗,为保护同志,官同生用身体压倒罪犯,不幸中弹,光荣牺牲。1981年6月16日,公安部追授官同生同志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湖南省委、省政府分别追授其“优秀共产党员”“革命烈士”光荣称号。
他,用生命
王飞跃,男,1966年3月9日出生,生前系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蒸湘大队巡逻中队代理中队长。2011年1月7日晚,王飞跃在处置一起因高压电线杆倒塌造成交通拥堵的过程中,不顾个人安危,奋力将一名试图拉开高压线的司机推开,及时保护了群众安全,自己却不幸被高压电流击倒,当场壮烈牺牲,年仅44岁,被评定为烈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他,用忠诚托举使命
颜文雄,1983年12月出生,常宁市柏坊镇人,柏坊派出所辅警。2019年12月28日,颜文雄配合民警在柏坊镇街道通往省道S569线路段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时,被一辆超员的面包车挂倒并从其身上碾过,颜文雄不幸因公殉职。衡阳市公安局追授颜文雄同志“优秀辅警”荣誉称号并记特级嘉奖。
他,坚守到生命尽头
魏日初,1970年8月出生,湖南澧县人,生前系衡阳市女子看守所副所长。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他身患多种疾病,手指关节严重变形。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他率先垂范战斗在一线,一人多岗连轴转。2021年9月10日,他在工作中突感胸闷胸痛,被强制命令回家休息及时就医。9月11日零时,魏日初因呼吸不畅被紧急送医抢救,于3时13分,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永别了他心爱的公安监管事业。
缅怀先烈志,共铸中华魂
不仅是公安系统
为革命胜利
为社会主义建设
还有许多衡阳英雄儿女
献出了
清明节来临之际
让我们对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