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以来,融资租赁机构正在加速出清中。在大规模清退辖区内“空壳”、失联类融资租赁机构后,各地监管机构对现有和新设融资租赁公司规划方面提出新要求。不得滥用“融资租赁”、实施分类以及评级监管……多项举措背后,是融资租赁行业的“减量增质”。业内人士指出,目前融资租赁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公司数量较多、良莠不齐,持续的清理整顿是推进行业发展迈向正轨的第一步,也为后续合规监管打好基础。
超8100家机构被点名
10月31日,北京商报记者根据各地金融局披露的信息统计发现,包括广东省在内,2021年初至今,全国范围内广西、上海、湖南、辽宁等共计16个省级行政区对外公布了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名单。除去广东省汇总披露中重复的部分,共计8156家机构“上榜”。
10月29日,广东省融资租赁协会发布了《关于公布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企业名单的公告》,对于广东省在清理规范中被列入“失联”“空壳”的3792家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企业进行了汇总。
从披露数量来看,广东省是年内披露机构数量最多的地区,3792家机构占总数比重为46.49%。其次为上海,累计5次对外披露名单,不过,由于上海是在企业已转型经营或主动注销的基础上对名单进行持续更新,名单存在重复部分。根据7月26日上海披露的最新数据,截至2021年6月末,上海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共计579家。排名第三位的是大连市,分两次共计披露了1158家机构。
在冰鉴科技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看来,“空壳”融资租赁公司持续退出是监管加强、持续清理的结果。目前融资租赁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公司数量较多、良莠不齐、鱼龙混杂,这种清理整顿有利于净化行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表示,近年来,融资租赁行业频频出现“失联”“空壳”机构,各地持续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就经营异常机构对外公示,对于拒不整改的问题机构及时清理,表明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正逐步趋向规范,行业整体的健康情况不断好转。
监管优胜劣汰
一边是“差生”持续退场,另一边正常经营的融资租赁机构也得到“白名单”认可,各地监管机构对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管工作持续发力。例如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21年6月、9月,披露了两批辖区内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名单,共计99家机构。
同时,从对外披露的信息来看,在对辖区内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进行盘点、加速出清过后,各地监管机构的重心逐渐转移,在政策支持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对现有正常运营机构业务规划、新设融资租赁公司要求等方面做出要求,引导融资租赁机构合规展业。
对于新设立的融资租赁机构,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9月10日在官网公布融资租赁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按照要求,在海南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1.5亿元,主发起人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设立分支机构的,要求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则在2021年10月接连发布《重庆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管指引评价指引(试行)》《重庆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不得滥用“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机构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额为1.7亿元。按照一年为周期,对辖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实施分类监管等。
10月23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融资担保公司等三类机构审慎开展跨省业务的提示》,提出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等三类机构,应扎根本地,聚焦本省业务,原则上不鼓励开展跨省(区、市)业务。
苏筱芮指出,各地对于非正常融资租赁机构的专项清理工作,是推进行业发展迈向正轨的第一步,也为后续对融资租赁公司的评级分类打下基础。伴随着融资租赁相关的监管框架搭建完毕及不断完善,各地融资租赁机构将在合规、专注主业方面做得更好。
加大信息披露
对于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依据,早在2020年6月,银保监会就印发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补短板、严监管、防风险、促规范”的原则,加强和完善融资租赁公司的事中、事后监管,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银保监会方面还提到,融资租赁行业“空壳”“失联”企业数量较多,约72%的融资租赁公司处于“空壳”、停业状态,部分公司经营偏离主业,给行业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
对“空壳”且愿意接受监管的企业,在按照监管要求限期整改,达标后与正常类企业一样纳入监管。对“失联”类企业,监管部门应劝导其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业务范围、自愿注销或协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王诗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民营企业、互联网公司开展汽车金融、大型设备租赁等方面,融资租赁的身影较为常见,还有部分金融机构通过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由后者推荐客户或者为后者提供资金支持,在汽车金融行业发展、民营企业融资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王诗强表示,融资租赁领域的“空壳”公司本身对行业影响有限,但是部分非正常运营机构为砍头息、服务费等行业问题创造了漏洞。特别是与现金贷行业相比,融资租赁机构将利息纳入产品价格内计算,导致借款人或者是承租人实际承担的融资利率过高,监管困难。
对于后续融资租赁机构如何做好合规工作,王诗强认为,目前,融资租赁最好通过行业自律、媒体监督、监管引导三者合力,并要求从业机构加大信息披露,特别是产品利率、服务费,引领行业发展。
“作为地方金融业的补充形式之一,融资租赁公司还是要以合规为本,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关注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顶层管理制度,力争达成各项监管指标,回归本源业务,努力在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充分作用。”苏筱芮补充道。
(北京商报记者 岳品瑜 廖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