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18日召开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药明康德股东上海瀛翊大肆违规减持的行为,新闻发言人表示“已对上海瀛翊立案调查,后续将依法处理”。个人以为,此次证监会重磅发声非常有必要,而对于违规减持行为,也要坚决严厉予以打击。
药明康德发布的《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致歉的公告》(下称《公告》)显示,2021年5月14日至6月7日期间,其股东上海瀛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药明康德合计约1724.9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减持总金额为28.94亿元。而在本次减持前,上海瀛翊持有药明康德2053.83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0.84%。此次减持的股份,则占其持有股份的83.99%。值得注意的是,上海瀛翊减持股份事项被曝光,主要是由于药明康德因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在6月8日取得中登公司发送的最新股东名册后,注意到上海瀛翊持股发生变化的结果,而并非上海瀛翊主动披露的。因此,如果不是上市公司方面有所发现,或许上海瀛翊已完成清仓减持了。
减持股份是股东的权利,本无可厚非,但是,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却需要在合规的情形下进行,而违规减持显然又是值得商榷的。药明康德当年上市时,上海瀛翊是作出了股份减持承诺的,这实际上也已成新股上市时的惯例。而且,出于保护二级市场投资者的需要,证监会对此也有非常明确的要求。如果药明康德上市前其股东不作出减持承诺,恐怕上市都成问题。如今上市后,却把当初的承诺抛到脑后,试问,相关股东的诚信在哪里?资本市场的诚信又在哪里?
对于其违规减持行为,上海瀛翊甩锅工作人员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毕竟,近29亿元的股份减持行为,并不是小数目。就此次上海瀛翊违规减持而言,减持前不履行当初的承诺发布公告,而是“偷偷地”减持,也不会引发股价的波动,客观上有利于实现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不过,上海瀛翊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既让市场诚信严重打折,扰乱了市场秩序,又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在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后,其股价出现大幅下跌走势,投资者的损失是不言而喻的。
针对违规减持行为,上海瀛翊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致歉,这显然是远远不够的。个人以为,为了防范市场上今后再出现类似上海瀛翊的违规减持行为,需要采取“组合拳”措施进行整治。
首先,《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或者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由于上海瀛翊此次是违规减持,证监会表示“将依法处理”,因此应责令上海瀛翊从二级市场上“回购”全部减持股份,如果“回购”全部股份后产生“收益”的,该“收益”应全部上缴投资者保护基金。如果股价上涨,减持金额不够“回购”所减持股份的,由其补充资金完成。
其次,在上海瀛翊“回购”全部股份后,建议将上海瀛翊持有的全部股份进行锁定,且锁定期不得低于一年。将股份全部锁定,将能很好地规避违规减持情形的发生。锁定期满后,上海瀛翊减持前,同样需要履行当初作出的承诺。
其三,《证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违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上海瀛翊的违规减持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因此,上海瀛翊还需要赔偿相关投资者的损失。
上述“组合拳”措施,将使上海瀛翊的违规成本大幅增加,也必将在市场上产生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