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消费贷款禁用 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2021-04-09 14:55:28 来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打印 放大 缩小

近期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诱导性营销,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针对这一现象,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禁止小额贷款公司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明确禁止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通知》,以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放贷机构客户营销管理和风险防范要求,加强在校大学生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合理引导网络舆情,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要求,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北京博雅经纬法律咨询公司高级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会员乔刚说,近年来,他在工作实践中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案例。《通知》在制度建设方面弥补了这个领域的空白。

针对当前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知》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一是要求放贷机构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不得以大学生为潜在客户定向营销,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二是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风险管理,针对贷前审核、贷后管理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要求,要求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说,大学生群体普遍年纪轻,对新生事物接受程度比较高,风险意识又不强。而一些金融机构又过度追求盈利,因此,一定要画好“红线”来保护大学生的利益。“小额贷款公司在利用科技和进行网络营销时要规范运营。文件里强调了要守住底线的问题,这个底线主要是法律、法规和相应标准。”

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要求。

不仅如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各高校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要堵偏门,开正门,用“良币”驱逐“劣币”,着力净化校园金融市场环境。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建议,正规金融机构应该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正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应该成为校园金融服务市场的主力军。正规金融机构应该针对大学生群体开发有针对性的、定制化的新产品、新服务,如提供额度适当的信用卡、消费贷款、创业贷款等,帮助大学生形成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

对于广大的在校大学生,乔刚建议,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不要过分追求超前消费。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