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之前,京津冀区域内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有望实现共享互认。此措施作为市政府今年将完成的31件实事之一,已通过媒体并同时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布。
电子驾驶证俗称“电子驾照”,可作为实体证件的补充。作为公安部正在推广的公民电子证照之一,目前正处于各地“先行先试”阶段,但尚未有全国整体推进的统一措施。
记者了解到,电子驾驶证、行驶证在各地试用之初,仍然是“单纯电子形式证件”,实际功能如同实体证件的电子照片,可用于证明“本人和本车拥有合法驾驶资格和合法登记信息”。预计今后将逐步向“整合驾驶员、车辆背景资料,扫码后可通读车驾管信息”的方向发展,融入政府管理和提供服务的内容。从技术和投入的层面上讲,后者显然要大得多。
在已经开始应用电子驾照的省市,驾驶人如果未携带实体驾驶证,交警进行路面查验的时候,允许驾驶人出示二维码图案的电子驾照,通过执法终端核实之后,不会以“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为由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据官方通报,2020年9月30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正式实施互认,打破了之前试用电子驾照的省区、城市之间互不承认,仅认可本行政区域内电子驾照的局面。目前沪苏浙皖的司机办理电子驾照电子行驶本之后,在四省市区域内将不会再因“未携带驾照行驶本”而被交管部门处罚,此举对推动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工作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
目前,北京尚未正式应用电子驾照和电子行驶本,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发生争议较大、损失明显的事故,未携带驾照一方除了会被处罚之外,还有可能被交警暂扣车辆。
此次电子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应用和信息共享互认,作为市政府31件年内办结的实事之一向社会公开,将有望对此项工作产生助益。